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昨天发布消息,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参加2008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下周四、周五可办理少数民族加分事宜。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公告》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规定,凡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未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后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在60分以上,且两科成绩总分在105分以上者,应于3月13日、14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加分手续,领取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