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都市农业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它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新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它体现的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新决策和新举措,凸显的是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条件和新机遇;它还是农村振兴历史进程的新起点,是“三农”事业发展的新希望。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值此,工商部门应充分发挥工监管职能俢,切实把握好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大力开展“三围绕、三推进”活动,即:围绕准入职能,推进农业生产;围绕监管职能,推进农村发展;围绕服务职能,推进农民致富。通过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准入便农、维权保农,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一、红盾护农,确保监管到位。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深入乡村,传播农资知识,曝光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警示,使红盾护农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在红盾护农行动中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重点开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的专项整治,加大查处违法违章案件力度,严力打击无证照、超范围、制假售劣、商标侵权、广告违法等行为。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经纪活农,增强经济活力。从当地实际出发,大力扶持发展涉农企业,因为涉农企业的发展对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起着决定性作用,涉农企业的经济实力越强,对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所起的作用就越大。在指导涉农企业同农民签定订单时,重点抓好订单的管理和提高履约率。同时加强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的工作,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定期对经纪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引导经纪人开展诚信经营,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经营信誉,确保农民丰产也丰收。
三、准入便农,着力源头治理。创新监管方式,前移监管关口,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市场规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工商服务职能延伸到田间地头,积极推行流动现场办公,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送照上门。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转移的特点和农村市场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现状,集中执法力量,优化执法资源,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适时组织对农资市场开展各种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农村食品市场及日用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村镇各类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为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保障。通过市场巡查、走访经营户、发放调查表、调取经营户经济户口档案等方法,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结合年检验照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户重新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建全重要农资商品准入制度、重要农资商品退市制度、重要农资商品信息公示制度、重要农资商品消费警示制度,建立农资商品长效监管机制,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农资市场监管,形成千村万户拒绝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局面,从而共同构建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维权保农,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消费者的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把“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高度认识和重视,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群众办事不方便和投诉“走弯路”的问题,加快农村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解决农村消费者的投诉,依法查处农村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建全农村基层投诉站,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在做好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的同时,不定点、不定期地对站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发放维权资料,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为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