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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督查室工作制度
日期:8月31日 0时  来源:网摘    阅读: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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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室负责督促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区委召开其他会议决定、决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督查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事项的落实情况; 承担部分领导讲话、文件起草、材料把关、专题调研等文字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活动和服务工作。

一、例会和学习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科室人员例会,总结工作,安排任务。

2、每年开展两次集中交流谈心活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增强团结,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平时以自学为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论述,报纸、杂志登载外地的先进经验,督查工作的业务知识等。每人都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建设学习型科室。

二、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方式

1、转办。应由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转发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并随时了解情况,检查办理结果。

2、协办。涉及若干部门的督查事项,指定牵头单位负责,并做好协调工作,必要时请领导同志出面协调。

3、自办。不宜转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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