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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抗旱救灾应急管理工作规程
XX县水利局抗旱救灾应急管理工作规程
为水利行业做好本县发生旱情时的应急管理工作,促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的原则,结合本县水利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旱情时的现场处理和相关工作。
二、启动的程序
根据干旱灾害可能发生的范围、程度以及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轻旱(IV级)、中旱(Ⅲ级)、重旱(II级)和特重旱(I级)四级,颜色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旱情预警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水利局局长宣布启动。
三、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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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
(一)工作原则:
1、实行首接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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