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为规范集团公司外事接待工作,加强集团公司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事接待的原则: (一)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维护民族尊严。 (二)遵守内外有别的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国家荣誉。 (三)参加外事接待人员应做到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四)坚持平等、对等原则。出席外事会见的主宾双方的级别、人数应大致相当。 (五)坚持务实原则,重礼仪、讲实效,厉行节约。外事接待的承办单位应该有针对性地安排外事会见及必要的参观、宴请等活动。原则上不接待与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业务无关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外事拜访。 (六)遵守事前请示的原则。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各单位(或部门)不得自行接待有关洽谈合作的外事会见。 二、外事接待的审批程序: (一)集团公司综合部为集团外事接待的综合归口管理和协调部门,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的外事活动必须按规定事先报其审核,并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外事分部为外事接待申请的受理部门。 (二···
| ■ 系统提示 |
请 点击注册 成为我们的会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