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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医疗核心制度
日期:2月29日 16时  来源:公务网  hdh636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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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会诊及治疗。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分析病例,讲解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二、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三、非责任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科主任、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参加。
五、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六、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科内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及院内感染者均需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本科或邀请他科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文章来源:中国公务网 2008-2-29 16:14:30

4、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填写会诊单。
四、急诊会诊:一般急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不得延误。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七、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人员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科主任和护士长组织,并电话或书面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院领导参加指挥。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积极抢救病人。
二、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三、医生护士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做好抢救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五、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填写病情危重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医务科和贴在病历上,病情稳定后,转贴到病历首页的后面。抢救结果及时通知医务科。

6、手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中等以上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邀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加。
二、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三、术前提出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
五、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讨论,但不迟于两周。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8、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
(1)转抄医嘱必须写明原医嘱及转抄医嘱日期、时间及签名。转抄医嘱后,须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做到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参加总查对2次。
(2)临时即刻执行的医嘱,需经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督促医生及时补开。

二.手术病人查对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按要求摆好体位。
(2)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9、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6)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7)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
二.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4)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后交质控室审修,质控室审修完毕后送回病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签字手续。
(5)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后3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6)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收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案单位负责;已签字的,由签字单位负责。
(7)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给予纪律处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8)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利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三.病历质量控制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节、假日时间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
(3)质控室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指出存在的病历缺陷,指导科室人员病历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入医务科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10、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二.临床科室设一线值班、二线值班。一线值班由住院医师和低年资主治医师参加,二线值班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医师参加。
三.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在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Www.GongWu.Com.Cn 2008-4-8 1:35:03。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四.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值班医师要认真阅读交班簿,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五.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六.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七.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
八.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重点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1、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没有开展,申请者有或没有操作经验的新技术、新方法,而该技术、方法有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和致残的可能,须经病人、家属同意并履行有关签字手续并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医务科会同相关科室进行论证,提出意见,经病人及其家属同意并履行有关签字手续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过程前申请者应将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清楚,实施过程中,要随时向医务科汇报,以便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二.新技术、方法完成3例后需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报批。

12、手术分级制度
一类手术:简单小型手术;
二类手术:小型手术及简单中型手术;
三类手术: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
四类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各级人员参加手术范围,根据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工作时间与职责限定:
住院医师可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
主治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或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高年资主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
副主任医师可担当三类、四类手术的术者。
级医师均有义务和权力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手术,要求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检查监督全科室手术情况,以确保手术质量和安全。
一类、二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三类手术由科主任及分管院长审批GongWu.Com.Cn 2008-2-29 16:14:30
四类手术由科主任、分管院长及院长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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