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管理 提高基层工商行政效能
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工商行政单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科学管理好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对提高基层工商行政效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保证基层工商行政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仅就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是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节约型行政单位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单位行政行为,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利于从源头上反腐倡廉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2、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作为国家行政单位,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单位,反对铺张浪费,继续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这是缓解财政资金供求矛盾的需要,也是提高工商系统行政效能的需要,更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的需要。
二、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和日趋完善,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也在不断改革和创新,正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从桂平市局纪检组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桂平市基层工商行政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财务公开不够及时。有的工商所在财务公开方面虽然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出台了不少的措施,在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但是由于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性方面的问题,导致财务公开不及时、不经常,有的工商所是一年一公开,有的是几年一公开,使财务公开失去了强化监督的功能,也失去了社会对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有效监督。
2、货币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隐患,有些基层单位的会计、出纳不相容职位没有严格分离,有的岗位互串;单位对出纳监督不够,很少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大额开支用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部分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乡镇工商所较普遍。
3、票据管理不够规范。从近年桂平市局纪检组查出的问题中不难看出,有的工商所票据管理比较混乱。一是没有做好收费票据收费当日结算的制度,而是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结算一次,这给挪用公款提供了可能,不利于基层工商行政单位廉政建设;二是有的工商所没有专门的票据保管员和保管设备,使票据丢失和被盗时有发生,影响了工商行政性票据的严肃性;三是票据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工商所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票据互相替代使用,甚至有的基层单位用行政性收费票据替代罚没票据,以收代罚,严重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四是有的基层单位对票据的领用注销不严肃、领用不登记,核销不及时,甚至未经批准就把各类票据的存根联自行销毁,使监督部门无据可查。
4、固定资产在体外循环。目前,有的基层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核算不规范。有的基层单位至今没有在会计账上设置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有的虽然设置了会计科目,但没有设置明细账。由于核算不规范,购进的未能如实登记,变卖或报废的没有及时冲转、造成账实不符,这给有些心怀叵测的人侵占公家财产机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经费使用计划性不强,费用开支不透明。经费使用随意,未制定计划、消耗定额等,有多少用多少,有的基层单位讲排场、比阔气、公务接待不讲标准,还有的在小车费、电话费、差旅费开支方面也是大手大脚。导致超支,寅吃卯粮,出现一方面经费紧缺,另一方面却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局面。
三、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建设节约型行政单位,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桂平市工商局行政效能,笔者就桂平市工商局的实际情况,在如何加强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健全各种财务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一是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应明确规定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即:财务公开实行每半年一次,在办公会上向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公开。年初公开财务预算情况,年中公开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年末公开全年收支决算情况。充分发挥单位干部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二是健全财务审批制度。重点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在审核方面,应明确所有票据在报销之前必须先送财务人员审核,填制凭证后送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在审核审批中应严把七关:即:单位名称、填制日期、业务内容、支出金额、开支标准、必备签章、经办人员。对不完整、不齐全的票据要予以退回,切实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健全审计制度。桂平市工商局应成立一个监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审计;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有关科室协助。每年初对上年基层单位财务进行一次认真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局党组,使单位领导对本系统的财务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平时监督领导小组要随机对基层单位货币资金进行检查,清点库存现金,监督基层单位的财务纪律,防止岗位互串,公款私存的现象发生。四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房屋、汽车、电脑、空调等全部记入固定资产总帐,工商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一一登记造册,由工商所负责人在卡表上签字,采取谁使用谁负责保管的办法管理,调离工作时,如有损坏和丢失,由工商所有关人员赔偿。
2、强化经费管理,提高经费效益。一是加强小车费管理。要经常对驾驶员进行爱车、守纪、安全、节约教育,常敲安全警钟,严格车辆派遣手续,驾驶员一律凭办公室开据的车辆派遣通知单出车,没有派车单者视为出私车,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工资。在车辆维修方面要严格报批手续,所有车辆维修均要事先拿出书面报告,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维修,超过1000元的修理费一律由财务人员转帐结算。在燃料费管理方面,驾驶员按车公里领油票加油,按每百公里10升汽油的标准发油票,当月底结算张榜公布,超标的由驾驶员自己承担,节油者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加强招待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要按照市局纪检组规定的标准实行接待,认真执行“下乡不喝酒,平时不互请”的规定,明确规定接待程序和要求,对外接待一律由承办基层单位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开据接待通知单,按工作性质对口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总额。每年初在年初预算中将接待费按照一定标准核定到领导和科室并印发代金券,实行包干管理,报帐时将原始菜单附上同等金额的代金券送财务人员审核、领导审批后,从其包干经费中列支。对当年的包干经费实行超标自理,节约留用。三是加强差旅费管理。对因公出差人员根据职务(级别)高低确定差旅费数额,即市局(县级)干部、科级干部、办事员出差时限定住宿、进餐、乘车的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同时还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对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人员坚决不予出差。
3、把握“三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督。一是抓领导,把财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基层单位要把财务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四个同步”,即:布置业务工作同时布置财务工作,研究业务工作同时研究财务工作,检查业务工作同时检查财务工作,总结业务工作同时总结财务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支持单位管家理财,教育大家从节约一度电、一吨水、一张纸做起,不断增强大家的节约意识。与此同时,市局主要领导成员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凡是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面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自觉“爱家”、“管家”,花钱坚持量入为出,办事做到量力而行,时时讲节约,处处讲节俭,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提高行政效能。二是抓票据,实行规范化管理。收费票据是收费行为的源头,管理好收费票据至关重要,凡是有收费项目的科室、工商所,务必重视票据的每日结算制度的执行,严格票据不及时结算的情况发生;规范票据的使用,不能互相替代使用,一经发现票据互相替代使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实行票据专人保管制度,有效控制票据丢失和被盗的现象。教育票据使用和保管人员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三是抓资产管理,严防固定资产流失。按照“用管结合,责权一致”的原则,各科室、工商所配备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登记后,各科室、工商所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共场所设备及大型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基层单位财产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个人占用,若科室、工商所人员变动,其保管的财产原则上不准带走,确需带走的,经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财产保管人变更手续。财产更新、购置、报废或拆除,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写出专题报告,经市局领导成员讨论决定后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单位资产,确需处置的,其残值收入要上交财务股入帐。每年底,基层单位要对所有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认真核对帐、卡、物,对帐、卡、物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市局领导作出处理。
基层财务管理的工作日新月异,基层财务单位应该以全区工商系统岗位大练兵为契机,本着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为目的,不断完善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加强各类经费的管理,抓好财务监督的各环节,把基础工商行政单位建设成节约型、高效型行政单位,达到提高基层工商行政单位行政效能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