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务员 公选 公考 司考 会计 报关员 考研 自考 演讲 写作 科技 网络 娱乐 管理 好友 小组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月15日 12时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阅读:点击...
【字体: 【页面调色版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服从、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三个江西”、加快江西崛起步伐的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兴赣的中心,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24件,办结1223件;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3077件,办结151928件。

  坚持调解与判决结合,有效解决民事纠纷。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目标,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各阶段、各环节,坚持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省法院一审、二审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48.62%,上升2.23个百分点。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的和睦。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国有企业改制、企业破产和金融、证券案件,保障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保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审理侵犯江中制药、仁和药业等知名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纠纷等案件中,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对外开放。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273件,上升10.08%,涉诉标的额25.56亿元。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审结各类一、二审民事案件83748件,下降0.59%,涉诉标的额63.01亿元。

  坚持审判与协调兼顾,促进“官民”关系的和谐。加强行政审判与国家赔偿工作,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矛盾问题突出的行政诉讼案件,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民告官”的案件,不仅做到依法受理和审判,而且注意协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国家赔偿争议文章来源:中国公务网 2007-2-15 12:45:00。省法院审结上诉、申诉行政案件30件。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49件,下降28.32%,其中,原告撤诉的281件;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8件,赔偿金额为36.77万元。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涉暴、涉毒、涉枪及侵财类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犯熊新兴等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积极参与“绿剑行动”,依法打击破坏资源环境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建设。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护。省法院共审结刑事二审、复核及减刑、假释案件807件。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5458件,下降1.69%;判决生效人犯17563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003人,宣告无罪41人;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22件804人,其中厅级4人,县(处)级27人。

  坚持治理与疏导并举,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判后答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涉诉信访问题。加大领导下访、督办力度,各级法院院长接待来访人员1526次3022人。扎实开展重复访及赴京非正常访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处置赴京赴省非正常访工作预案,妥善处理重点访、难点访,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审判工作秩序。省法院共办理群众来信1232件次,下降24.46%,接待来访2393人次,下降11.93%。涉诉信访呈现总量下降、集体访下降、初访量下降、越级访下降的良好势头,赴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访量,在全国法院排序大幅后退至第28位。省法院被评为全省集中整治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完善申诉、再审制度,改进申诉复查程序,增加透明度,积极主动回应当事人的正当申诉愿望。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再审改判。省法院审结各类再审案件2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0件。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审结各类再审案件540件,改判、发回重审254件,占47.04%。

  坚持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并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和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执行率。加强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多种方式,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积极推行执行案件信息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努力探索解决“执行难”的各种措施和途径。执行工作被纳入综治考评体系,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了良好条件。依法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南昌市商业银行申请执行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在省法院的大力协调下,当事人各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顺利执结全部标的款1.3亿元。省法院共执结案件37件,执行标的额12.37亿元;其中和解结案19件,占51.4%。全省中级、基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43537件,案件执结率66.51%,上升2.46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52.86亿元,上升62.55%;执行期限内结案的占88.66%。

  坚持制裁与维权并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判,严厉制裁贩卖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以及伪劣药品、产品等坑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依法审理赌博等严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民主管理的犯罪案件。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和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依法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工伤抚恤等案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4件,涉诉标的额3674.34万元。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项整改和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文明型”机关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

  加强思想教育。全省法院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结合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推向深入,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涌现出了“中国法官十杰”刘晓金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省法院有44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或省级以上表彰。

  规范司法行为。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全面实行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理由、裁判文书、执行过程的“八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对全省法院诉讼费、执行费收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设立执行专用账户,规范执行费用的收取和管理。出台专门规定,规范法律文书送达和巡回审判工作。各地法院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提高司法能力。积极开展审判技能竞赛、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一审生效率91.6%,二审改判率26.52%,审限内结案率99.92%。严把进人关,省法院公开招录20名法学硕士研究生。支持、鼓励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省法院本科以上学历的有242人,硕士、博士72人;全省法官本科以上学历有3741人,占法官总数的62.67%,比2005年上升4.7个百分点,共有硕士、博士233人;去年有145人通过了司法考试。加强岗位培训,省法院全年培训法官1478人次。改革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推行岗位交流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建立竞争、公开、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Www.GongWu.Com.Cn 2007-2-26 1:49:09。按照《法官法》和《决定》的要求,协助地方党委开展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提名和考察工作,顺利完成了中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并对中级法院院长全部实行异地交流任职,领导班子的结构更趋合理。

  保持司法廉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严”要求的落实,探索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长效廉政机制,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增强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3件14人,分别下降35%和30%。

  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定》,审判事业进一步发展

  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确立了法院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了法院的改革方向,为法院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机遇。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决定》,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各项建设取得新成效。

  司法为民得到进一步落实。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提出了落实司法为民的五项要求: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依法加快办案速度,以高效的审执减轻民忧;继续改进司法作风,以优质的服务减少民怨;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以透明的审判满足民需;切实落实便民举措,以人文关怀赢得民心。全省法院积极构建便民诉讼网络,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简易纠纷速裁机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共为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4032件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989.38万元。

  基层法官短缺、断层问题有所缓解。组织全省基层法院新招录公务员125人,其中本科学历98人,研究生学历8人。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出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优惠政策,为基层法院公开招录20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今年继续招录200名,确保每个基层法院有3-4名上述学历人员,为法院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省基层法院共有9033名(次)陪审员参加组成合议庭,审理了5229件案件GongWu.Com.Cn 2007-2-15 12:45:00

  物质装备建设成效显著。省法院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全省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明确了各地的执行标准和完成时限。各地相继出台了落实保障标准的具体措施。积极争取中央政法补助专款,为基层法院购置了一批警车、安检等办案办公设备。充分利用中央投资建设中西部人民法庭的良好机遇,努力争取资金,落实“六化”标准,“两庭”建设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全省有266个人民法庭列入中央预算投资建设,新建人民法庭48个,在建46个。新建审判综合大楼9个,在建35个。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全省法院二级专网传输平台基本建成。45个法院建成局域网,32个法院建立了互联网站并与中国法院网联网,联网数名列各省首位。

  法院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力抓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确保死刑核准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2006年7月1日后,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并实现开庭同步录音。组建刑事审判第三庭。从下级法院选调优秀刑事法官,进一步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加强和规范司法警务保障,有效维护庭审安全和秩序。建立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衔接配合。制定完善庭审制度规范,提高庭审实效,确保死刑案件质量。按照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建立检察长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30件次;继续深化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改革措施,努力建设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民事裁判文书形式和内容的改革,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公开性。

  此外,省法院的调研、司法统计、教育培训、司法行政、网络宣传、法院信息、学术研讨、司法技术、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先进。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面落实《宪法》要求,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来信的办理工作,省法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来信1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及时办结并答复。收到省人大内司委等有关部门转办的控告、申诉案38件,其中省人大内司委要求答复的7件,已办结并答复5件,2件已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全省法院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来信987件,办结959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代表联络专报》,通报全省法院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方便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等工作,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3043人次。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抗诉有理的依法改判,全省法院审结再审抗诉案件125件,改判39件。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及时向媒体反馈意见。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的需要;极少数法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现象还时有发生;涉诉上访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死刑案件当事人亲属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执行难”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根本解决;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尚未完全落实,法院负债建设问题严重,司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通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争取多方重视、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是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开局之年。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法院的使命更崇高、责任更重大、任务更艰巨。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富民兴赣,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树立正确的司法和谐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用发展的眼光、从和谐的高度依法审理各类诉讼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方式,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公正性、公开性,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促使各类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让,促进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防止个别纠纷转化为群体性纠纷,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治安或刑事案件。

  ——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继续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毫不犹豫地去做;凡是失民心、悖民意的事,坚决彻底地去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规范和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认真执行诉讼费收费新办法,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司法救助基金,维护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及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保障社会和谐平安。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惩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做到严之有据、严之有效。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少杀、慎杀原则,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区别对待,加强人权保障,该从轻的依法从轻处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涉诉信访信息共享机制和死刑案件当事人亲属非正常访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上下级法院的协同配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树立正确的司法权威观,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高效是前提,司法权威是保障;没有公正高效,就没有司法权威,更没有社会和谐。要不断增强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公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公正,实现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公正;提高公正前提下的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的效率,提高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资源的效率。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协调机制、执行威慑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

  ——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求真务实,把抓审判、抓队伍、抓改革,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最大政绩。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中,常抓不懈。继续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确保正确行使审判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行法律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精彩图片
相关文章
最新更新
热评文章
公务员专题
党政专题 电信行业 公检法院 医疗卫生
工商税务 新闻信息 农林畜牧 计生服务
教育科技 金融保险 企业资源 机械化工
电力交通 行风评议 保先教育 讲话报告
公共机关 农村工作 秘书研究 建筑设计
八荣八耻 新 农 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