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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制度中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法规制度。州教育局紧密结合教育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强化责任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理顺各自的责任主体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明确三个责任主体。一是明确各级党政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我局强化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责任。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还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解决了办公经费。全县已形成由各级教育单位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和格局。二是明确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3月5日,各单位一把手向教育局递交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和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责任书。各级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小组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三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是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主体。各级单位领导齐抓共管,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更充分发挥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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