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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中的一些经历 我所实习的龙岗人民法院平湖人民法庭在平湖镇,平湖在深圳的最北部,是宝安、龙岗及东莞的凤岗交界的地方。 平湖法庭尽管只是一个基层法庭,但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法庭总共才四个正式的法官加两个书记员,外加几个后勤人员。法庭的案件很多,但人手较少忙不过来,我们去之后他们挺高兴的,这跟去刑侦局的感觉完全不同。法庭给我们四个安排了食宿,这少了很多麻烦。我被分到立案庭,处理几乎所有书记员从事的工作。 法庭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班是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是两点到六点。刚开始几天对一些具体的工作不懂,但书记员很耐心的指导,给了很大的支持。头几天,法官还没有要我们参与具体的工作,我们就是观察学习书记官的工作。一个星期之后,我开始陆续的独立进行简单案件的审查立案,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案件开庭的庭审记录,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的制作等工作。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担任了速记员,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实习期间,把在学校中学习的法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民法及民事诉讼法有了更深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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