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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复查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近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复查工作,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我局代表市政府受理复查信访事项47件,其中退回原办理单位重新办理的1件;维持原答复意见的35件;变更原答复意见的4件;通过协调、会办等方式处理的6件,停访息诉的43件,停访息诉率达90%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信访程序,确保“案结事了”
《信访条例》颁布两年多来,我们在规范信访程序上狠下功夫,专门邀请市信访局主要领导对市、镇两级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宣讲《信访条例》,突出规范办案的内容。我局重点围绕规范办案对全市广大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就信访办案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该进入信访程序的必须进入信访程序,信访答复意见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发,答复意见该报送上级机关或送达信访人的必须按时上报或送达,答复意见必须与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符,办理信访的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并建议答复意见在与信访人见面前与我局做好沟通。通过以上措施,规范了基层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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