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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07年,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力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促进了县域治安形势的明显好转。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7件14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3.7%和16%,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7件239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4.6%和17.8%,提起公诉208人。
以“平安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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