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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对宝翔景苑业主来说是不平凡一年,经历种种是非磨难,顶着来自业主本单位及方方面面的压力,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经受了严重的考验。
一、电力配套有了重大进展
2006年6月在业主委员会的投诉下,开发企业首先解决了二期电力配套,然而一期没得到落实。业主委员会召开了业主代表会,会议决定起诉一期电力配套问题。
1、诉讼费
自2006年6月起,经全体业主代表表决一致同意起诉电力配套问题,依《宝翔景苑业主公约》六十五条规定,“由全体业主按居住面积大小分摊”,同意按每平方米0.3元收取诉讼等相关费用。(费用使用情况案子结束后公布)
2、由诉讼转向投诉
2006年6月本地有律师,愿为业主代理诉讼,可后来由于种种压力提出退出。2006年9月经人介绍找到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该所提出律师费以最大优惠至10万元,诉讼费8.6万。在这山穷水尽情况下,找到了国家电监会。
3、“三方”会谈取得成果
2006年11月,在业主委员会强大的投诉压力下,电力公司、开发企业、业主会三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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