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围绕 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周浦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廉政教育为切入点,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党纪法纪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廉政手册》为依据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强化自律效果;发掘廉政教育典型,发现和树立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利用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推动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探索廉政文化形式与内容的创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二、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和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根据党的十七大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使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在“抓规范、为民生、促发展”上出成效。
巩固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今年是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关键之年,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突出建立干部管理、服务群众、廉政建设、督查考核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镇《机关作风考核细则》的实施,继续将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对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目标管理奖、荣誉评选等挂钩,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同时,配合做好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将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纳入评议范围,充分保障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权、评判权。
三、以查信办案为切入点,依纪依法惩处腐败行为。
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今年将重点查办发生在机关和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赌博、权钱交易、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违纪案件,侵占、转移集体资产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渠道,着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在开发动迁、重大工程、重大活动开展前进行信访预测,采取防范性措施,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纪违法者给予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四、以行政监察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
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勤政高效。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对重点工作和大事实事要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这些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把效能监察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认真查处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镇经济的发展。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继续纠正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土地征用、环境保护、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社会公示。
五、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 推进反腐倡廉源头治理。
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务收支两条线、专项资金管理和清理“小金库”工作;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行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和防治商业贿赂制度;规范小型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村(居)委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