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年以来,在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司法部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三次全会又相继召开。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我们这次会议的任务,就是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就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和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进行座谈讨论。下面我就此应注意把握的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和总体要求中,去认识、去理解、去把握,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了全面部署,也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议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反映了我们党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要在加强教育上下工夫,使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完善制度上下工夫,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在加强监督上下工夫,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要深化新形式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维护司法行政队伍的纯洁,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坚强保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紧紧抓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基本内容,深刻理解反腐倡廉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之间的辨证关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发展。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党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要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对社会主义法治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们实施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新的动力。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方面肩负着四大职能:一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塑造全社会的法治理念;二是为司法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三是保证行政系统内法治的统一性;四是担当政府的法律顾问;这四个方面的职能在建设法治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都十分重要,法制宣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司法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对于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维护法制的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增进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的重要途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因为腐败现象不仅败坏党政风气,损害法治尊严,亵渎公平正义,也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使正常的人际关系扭曲变形,是同和谐社会相悖的一个不和谐音符。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在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和不正之风,从纯洁党风、政风入手,推动和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司法行政队伍是维护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伴随社会发展的进程,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顺人们的消极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践证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妨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基础;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通过深化改革、发展民主、强化监督,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就能够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继续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纯洁党风政风,促进社会稳定。党风政风带动和影响行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只有党风政风建设好,正气树起来,才能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就能够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通过教育、监督、惩处和治本抓源等工作,特别是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能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能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作风保障;建立健全惩治和惩防体系,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反腐倡廉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要看到,我们预防腐败的体制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思想教育和经常性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如有的官僚主义作风和铺张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有的诚信缺失、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问题,既是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的突出问题,也是反腐倡廉工作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服务能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要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抓紧治标,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惩处,是完全必要的,非如此不足以威慑腐败分子。但是,惩处不是目的,开展反腐败斗争最终是为了消除已经产生的腐败和避免产生新的腐败,以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今年,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体现了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落实。一是要提高对学习贯彻《纲要》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深入领会和把握《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这一重大决策上来。二要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努力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去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司法厅党委已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我们市也从实际出发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下一步,要在现有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围绕健全完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真正把《实施纲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要在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措施上下功夫。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共同发挥作用。抓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特别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实际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认认真真地搞好分析评议,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制度建设要以加强人财物管理为重点,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和惩戒机制,健全完善决策失误、执法过错、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效能考核和岗位责任追究机制。抓权力监督要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重点,把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也是便于实际操作的组织机制。今年,中央、省、市委和司法部都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的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落实责任制都很重视,作为反腐倡廉的“龙头工程”来抓,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推动了各项任务的落实。但据了解,个别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的认识并没有真正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有的实施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不够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有的检查考核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等等。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龙头工程”和“双重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一要落实好班子主要领导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度,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必要时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考核。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班子和部属。对班子成员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见微知著,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干部出问题、犯错误。二要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二要落实好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要认真研究业务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和部位,加强重点防范;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丰收。四要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四个明确”。要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认真解决一些单位程序不同存在的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的问题,逐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替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的责任网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四、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要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这项工作今年要落实到位,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更加信任、工作上更加支持、生活上更加关心。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组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继续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不断提高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为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