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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建省级农村卫生示范县动员大会上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纲要》等农村卫生系列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从2005年起,省卫生厅在全省开展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活动。首批已有6个条件较好的县申报了示范县,其中宁国、天长、肥西县农村卫生状况与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基本相似,2005年创建示范县已率先通过了省级验收,为我县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提供了经验和样板。2006年3月,在县十四届四次人代会上,把"推进农村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县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2006年6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XX县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调整了XX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成立了XX县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领导组,县长汤春和任领导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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