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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全镇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和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促进更多的优秀新闻作品问世,从而扩大南溪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全镇机关干部 二、奖惩措施: 1、双稿酬:凡被县以上刊物(网络)采用的新闻稿作者将享受双稿酬,即除领取刊物支付的稿酬外,凭稿酬通知单或汇款单原件(复印件)在财政所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2、刊用奖:除双稿酬外,作者还将得到刊用奖,其具体标准是:县一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20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50元;市一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50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00元;省一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100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200元;中央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200元,采用调研文章奖励400元。 3、信息报送:党政办要建立信息报送台帐制度,每报送和采用一条信息,都必须详细登记,被县委办采用主条奖励30元、综合20元、简讯10元,被市委办采用主条奖励60元、综合40元、简讯20元,为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由滕锴和邓廷骏负责信息内容的审核。 4、县级电视台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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