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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保障民政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民委〔2006〕181号)和《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南委发[2006]1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和谐**”、“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提高民政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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