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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07司考《法理学》大纲增删情况分析
日期:5月24日 1时  来源:万国学校        阅读: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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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的效力的根据

  法的效力的根据和原因十分复杂,一般包括法律本身、道德、利益等经济、伦理、法律、心理、社会方面。

  1.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法律有国家强制力,法律规定了具体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任何明显的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国家相应的制裁——罚款、监禁甚至处死;法律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满足,因此法律具有效力。

  2.法的效力来自于道德。法律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法律建立在社会主流道德基础之上,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服从政府、遵守法律。

  3.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民众从小就养成了模仿他人所为的习惯,包括按照别人的行为守法的习惯。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

  法的效力根据问题属于完全新增的内容,比较简单,考生稍作了解即可。

  五、《监督法》与当代中国法律监督制度的发展

  针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出台,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中新增本考点。该考点的重心还是在于《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内容,复习时要注意结合法条掌握。至于意义之类,作一般了解即可。

  六、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2000年《立法法》以及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从法律解释的实际运作来看,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解释体制的内容原本就有,但是如此表述却是第一次,考生要特别关注“一元多极”的说法,准确掌握相关内容。

  七、法的发展的阶段和特点

  法的发展阶段,教材中原本有很多说明,这次修订主要是进行形式调整。

  本部分,法的发展阶段、法的发展的特点、影响法的发展的因素都不是重要的考点,内容也很简单,出题可能性不大,考生一般了解即可。

  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属于07年大纲的一大亮点,法理学和司法制度部分都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讲述。鉴于该考点的政治热度以及司法考试的性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出题的可能性极大,考生一定要熟练掌握相关内容,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至于其出台背景、宣传影响之类,可作一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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