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务员 公选 公考 司考 会计 报关员 考研 自考 演讲 写作 科技 网络 娱乐 管理 好友 小组
07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基础班讲义
日期:5月27日 19时  来源:公务网    阅读:点击...
【字体: 【页面调色版 

外国法制史--第一节 罗马法

第一节 罗马法
一、罗马法的产生《十二表法》的制定 
(一)罗马法的产生
1、罗马法的概念
2.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和罗马法的产生 
(二)《十二表法》的制定 
1、《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十二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 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3、《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许多世纪以来,《十二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二、罗马法的发展 
(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1、市民法
2、万民法
(二)法学家活动的加强
法学家们著书立说,解释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其间出现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国法大全》的编纂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
第四,《查士丁尼新律》。 
三、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1、罗马法的渊源
(1)习惯法。
    (2)议会制定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
    (4)长官的告示。
    (5)皇帝敕令。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2、罗马法的分类
四、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一)人法
1、自然人。 
2、法人
(二)物法
1、物权。
2、继承。
3、债。
(三)诉讼法 
1.法定诉讼 
  2.程式诉讼 
  3.特别诉讼 
  五、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一)罗马法复兴
1、罗马法的复兴的原因
2、罗马法复兴的过程文章来源:中国公务网 2007-5-27 19:54:21
(1)注释法学派与罗马法的复兴。 
(2)评论法学派与罗马法研究、适用的新发展。14世纪,在意大利又形成了研究罗马法的“评论法学派”。 
3、罗马法复兴的意义。
(二)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

外国法制史--第二节 英美法系

第二节 英美法系
一、英美法的历史沿革 
(一)英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其法律的发展比较平稳,分为三个时期: 
1、英国封建法律体系的形成。
2、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法的变化。
(1)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确立了“议会主权”原则,制定法地位提高。
(2)内阁成为最高行政机关。
(3)普通法和衡平法在内容上得到充实,并被赋予资产阶级的含义。
3、现代英国法的发展。
(1)立法程序简化,委托立法大增。
(2)选举制进一步完善,基本确立了普遍、秘密、平等、公正的选举制度。
(3)社会立法和科技立法活动加强。
(4)欧盟法成为英国法的重要渊源。 
(二)美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1、殖民地时期美国法。
2、独立战争后的美国法。
3、南北战争后的美国法。美国法进行民主化改革,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4、现代美国法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定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系统化明显加强。
二是由于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权力的扩大,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著。
三是国家干预经济的立法大量颁布。 
二、英美法的渊源
(一)英国法的渊源: 
1、普通法。
2、衡平法。
3、制定法。
(二)美国法的渊源
1、制定法。
2、普通法。
3、衡平法。
三、美国宪法
(一)宪法制定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与修正案 
四、英美司法制度
(一)法院组织 
1、英国法院组织。
2、美国双轨制的法院组织。
(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三)陪审制度
(四)辩护制度
一是对抗制。 
二是英国的律师传统上分为两大类:出庭律师、事务律师。
五、英美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一)英美法系的形成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体系,与大陆法系并称当今世界两大法系。 
(二)英美法系的特点
1、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2、以日尔曼法为历史渊源。英国法是在日尔曼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法官的判决本有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有“法官造法”之称。
4、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
5、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三)美国法的历史地位和特点
 1.美国法的特点
  其一,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其二,法律体系庞杂。
  其三,封建因素较少。
  其四,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2.美国法的历史地位

本文章共4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精彩图片
相关文章
最新更新
热评文章
公务员专题
党政专题 电信行业 公检法院 医疗卫生
工商税务 新闻信息 农林畜牧 计生服务
教育科技 金融保险 企业资源 机械化工
电力交通 行风评议 保先教育 讲话报告
公共机关 农村工作 秘书研究 建筑设计
八荣八耻 新 农 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