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网]中国公务员第一门户! 首页 公务员 公选 公考 司考 演讲 写作 好友 小组
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国家司法考试 > 司考试题
·07司法考试考纲变化详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总体对照】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与2006年相比,总体上的变化有两点:第一,2006年的大纲是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最前面提出对该部门法的基本要求,而2007年大纲则删除了对该部门法的总体要求,而是在每一部门法的每一章内容的前面具体针对该章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这样提出的基本要求更具体,更有针对性,考生可以对照每一章的基本要求检验自己是否已经掌握了该章的内...  5月20日
·2007年司考大纲新旧对比之《民法》
    【总体对照】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与2006年相比,总体上的变化有两点:第一,2006年的大纲是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最前面提出对该部门法的基本要求,而2007年大纲则删除了对该部门法的总体要求,而是在每一部门法的每一章内容的前面具体针对该章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这样提出的基本要求更具体,更有针对性,考生可以对照每一章的基本要求检验自己是否已经掌握了该章的内...  5月20日
·2007年司考大纲新旧对比之《商法》
    【总体对照】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与2006年相比,总体上的变化有两点:第一,2006年的大纲是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最前面提出对该部门法的基本要求,而2007年大纲则删除了对该部门法的总体要求,而是在每一部门法的每一章内容的前面具体针对该章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这样提出的基本要求更具体,更有针对性,考生可以对照每一章的基本要求检验自己是否已经掌握了该章的...  5月20日
·07司考大纲新旧对比之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总体对照】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与2006年相比,总体上的变化有两点:第一,2006年的大纲是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最前面提出对该部门法的基本要求,而2007年大纲则删除了对该部门法的总体要求,而是在每一部门法的每一章内容的前面具体针对该章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这样提出的基本要求更具体,更有针对性,考生可以对照每一章的基本要求检验自己是否已经掌握了该章的...  5月20日
·2007年司考大纲新旧对比之《经济法》
    【总体对照】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与2006年相比,总体上的变化有两点:第一,2006年的大纲是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最前面提出对该部门法的基本要求,而2007年大纲则删除了对该部门法的总体要求,而是在每一部门法的每一章内容的前面具体针对该章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这样提出的基本要求更具体,更有针对性,考生可以对照每一章的基本要求检验自己是否已经掌握了该章的...  5月20日
·名师访谈实录: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和大家共聚腾讯,2007年司法考试正式拉开了帷幕,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迟了一个月的时间才与考生们见面,为了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大纲,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新九洲司法考试学校校长黄玉林校长,著名司考老师徐金桂和叶晓川老师。下面请各位老师跟各位老师打个招呼。 黄玉林: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能够相聚在这里。 徐金桂...  5月20日
·正确看待新变化 名师全方位解读2007司考大纲
    应广大考生要求,新浪考试频道联合新东方北斗星培训学校邀请到司法考试研究中心著名司法考试辅导专家郑其斌博士于5月8日做客新浪嘉宾聊天室,针对2007年司法考试新大纲内容进行深度剖析。以下内容为本次聊天文字实录。主持人:欢迎大家来到新浪嘉宾聊天室,对于郑其斌老师我们大家都很熟悉了。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我们曾经邀请新东方·北斗星培训学校校长胡俊军老师和独家签约老师郑...  5月20日
·名师点评:2007年司法考试民法大纲增删情况
    07年因为物权法的出台,民法部分有很大的变化。但大纲的变化却很微小,有些变化又是纯粹形式主义的,所以有必要结合教材和法条的变动情况来整理相关内容。一、物权法07年,因为《物权法》的隆重出台,民法物权法部分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但是我们知道,《物权法》真正增加或者修改的内容是非常少的,大多数条文是对以往法律内容的整理和重复。今天的《物权法》和1999年出台的《合...  5月20日
·新增法规是重点 07年司考刑法变动情况说明
    如同往年一样,刑法大纲保持大体不变的状态,总论部分仅在犯罪分类的考点中增加了一项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分。刑法分则中根据《刑法修正案(六)》调整了相关罪名,并增加一些罪名。备战2007年司考,考生关注的重心仍然是最新的法律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07大纲明确列出了刑法部分主要的法律文件,通过与去年的对比,很容易发现今年新增的重要法规:一个刑法修正案和四个司法...  5月20日
·2007司考生必看:名师《物权法》讲学笔记
    江平教授《物权法》讲学笔记前 言 避免三个误读: 1、物权法是新法,但是内容并不全新.担保部分只是进一步完善.物权法中对该部分的新规定以<物权法>为准,原旧法中的过时规定不再适用.已经生效的不予以修正.对于权利加强部分按新法规定.物权法新内容重要是意译制度,善意占有权,还要看今后司法解释, 2、不要把物权法看成中国第一部财产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5月20日

3页,共569 7 [3] [4] [5] [6] [7] 8 :
栏目导航
司考信息  - 司考试题 
热门文章
最新更新
会员操作
专题文章
行风评议 保先教育 面试 八荣八耻 农村 党委
法院 检察 人大 政协 信访 公安
税务 工商 计生 财政 国土 统计
审计 纪检 农业 卫生 电信 电力
银行 石油 体育 教育 旅游 保险
妇联 酒店 收费站 工会 宣传 公司
煤矿 社区 学校 教师 工厂 广电
行政 水利 会计 组工 思政 廉政
普法 综治 妇联 机关 房产 保密
档案 残联 烟草 人事 药品 科技
经济 县域 民营 燃气 消防 城管
稽查 老干 安全 爱心 保障 扶贫
环境 海关 建筑 粮食 铁路 信用社
幼儿园 办公室 青少年 开发区 女职工 共青团
班主任 招商 三基 十七大 路桥 两会
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