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司法制度考点下:司寇改为大司寇]
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法制
[考点变化如下:
增加“律例关系”
司法制度下:御史台改为御史台与都察院
提点刑狱司改为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都察院
增加了死刑复奏]
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 罗马法
第二节:英美法系
第三节:大陆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