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
[本节新增考点:宪法发展的趋势]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宪法的作用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宪法的渊源和宪法的结构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宪法规范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节:宪法关系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八节:宪法与宪政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
[新增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第二节:选举制度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特别行政区制度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改为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即新增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考点]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国务院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改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改为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基层政权的含义、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即增加基层政权的含义考点]
第七节:人民法院于人民检察院
[改变如下:
删除法官、检察官两个考点
增加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修改如下:06年大纲将05年大纲中本部分内容由第三节调整到第二节,另增加考点:
制宪主体
制宪机关
制宪权]
第三节:宪法的解释
[06年大纲将05年大纲中本部分内容由第二节调整到第三节]
第四节:宪法的实施保障
[考点修改: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下的组织保障改为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