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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政府信息公开对档案开放利用制度的影响
多年来,各级档案部门与政府强势机构相比,一直慨叹自己是“弱势群体”。可是,在一般的档案查阅者面前,档案部门却又是相当强势的。特别是在档案查阅权的问题上,某份具体档案的开放还是控制完全是由档案部门说了算,不容利用者分辩。即使以前各地曾经有过几起档案开放引起的官司,据说,最终全部作出了有利于政府机关的判决。如今,由一位年近7旬的上海老太引发的、被媒体冠名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的诉讼案,却使档案机构的“守门人”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更加沉重的撞击力。
《解放日报》2004年6月27日报道,上海市民董铭因申请查阅岳阳路一处房屋原始产权资料被拒而状告上海某区房地局。这是自5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式实施以来,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正式立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8月16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此案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一向以敢于涉及社会敏感问题著称的《南方周末》更是以相当大的篇幅深入报道了此案的审理过程。
据称,董老太的核心诉讼请求其实只有一条,即“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本市岳阳路200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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