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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化的法制建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行政已经进入了数字化的时代。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刚对进一步加强电子文件管理工作作出批示。他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家档案局要与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全面规划,积极推动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努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文件管理体系,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为了更好地适应闵行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更好地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区档案局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行档案双套制归档,深化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档案数字化的全面铺开与档案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建立是密不可分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是档案现代化的有效保障和坚实基础。
首先,立法是执法的基础,档案执法工作中的很多问题往往来自于立法方面的不完善,因此,在档案数字化进程中,要避免档案立法相对滞后,档案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影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情况。立法过于原则,配套法规制定得不够及时,造成实际操作上的困难重重;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引起执法混乱;信息急剧增长和新技术迅猛发展,出现了一些无法可依的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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