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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5月23日 0时  来源:中国公务网  佚名  阅读: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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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部门近日对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选取了代表我省经济较发达、一般和较困难的岳阳、衡阳和怀化三市,先后深入到三市的新晃、辰溪、平江、祁东等县及其所辖的3个乡镇,采用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填表、个别交谈等形式,重点了解了保障职责最为显要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在乡(职)伤残军人、“三属”人员及其他定补人员以及光荣院、福利院和福利企业等方面的情况。
    1社会救助的新变化
  变化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开。调查统计,这三市四县城区范围内均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标准市区在120元以上,县城为100—140元。三市低保总人数43万多人,占整个城市居民总数的8%左右,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变化二:农村五保供养受惠面不断增多,基础设施也有所改善。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实施,这三市四县均将五保供养金纳入了农村附税。受惠五保供养对象8.3万多户9.7万多人(其中约有5600多人是由乡镇敬老院统筹供养),福利院、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了较大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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