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委组织部 廖振房
发挥理事会作用建设美好家园
——龙南县发挥理事会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龙南县位于江西省的最南端,全县国土面积1641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场、管委会),96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30万。在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实践中,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相继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这些理事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委会的指导下,通过规范运作、建立机制、赋予权利,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引领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成为了新农村建设主体,加快了农村“人居城镇化、行为规范化、管理民主化、经营产业化”进程,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适应“三个需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是一项全新的实践,在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的情况下,龙南县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到目前为止,全县600多个30户以上的自然村落都建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他们的带领下,全县100%的自然村开展了“三清三改”、100%的农户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95%的村、60%的村小组通了水泥路,51%的农村人口用上了自来水,52%的村小组兴建了水冲式公厕或户厕,90%的村落社区建有娱乐中心,拆除违章建筑15820间,兴建公厕328座、垃圾池937个,建设农民新村24个,改建民房9140多间、新建民房2650间,全县的自然村落普遍达到了“曲径通幽的乡村道路,清澈见底的溪流河水,宽敞舒适的农宅小院,干净卫生的居住环境”。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效是因为:
(一)适应了村民自治发展的需要。前几年撤并村后,各个村人口多而居住分散,如安基山林场林中村的两个村小组之间相距50多里,农村“四民主”难以落到实处,理事会以自然村落为范围通过民主议事,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村一级民主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自然村落每个农户中,在村务管理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适应了实际需要,呼应了群众意愿,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
(二)适应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如今农村无职党员分散居住在各个自然村落里,与各显神通的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相比,难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想有所作为,但缺乏一个可供他们发挥作用的平台。现在各自然村落有劳动能力、活动能力且有较高威信的党员被推选为理事会成员,他们领头组织实施村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得到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他们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适应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需要。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就需要有个来自于群众、广泛代表群众意愿的组织,做好宣传、组织、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只有群众性自治组织理事会能够很好地承担这些职责。他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尊重、信任、理解他们,他们的话群众乐意听,他们所干的事群众乐意接受。他们利用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团结群众的自身特长和优势,在群众中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主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行为主体、投入主体和管理主体,从而调动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做到“三个创新”,发挥理事会作用意义重大
发挥理事会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创举,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管理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创新了理事会成员产生机制,实现由“政府指定型”向“群众自主型”的转变。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大多数的组织都是政府号召成立的,成员明里暗里一般都是政府指定的,因为这种做法没有很好的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这些组织往往难于做到以群众利益为己任、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而难于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群众对他们往往有抵触情绪。如今村落社区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委会指导下经村落社区全体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这种方法为群众所接受和拥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龙南县的做法是:一是广泛宣传,摸清实情。由县驻村干部及乡、村干部到各自然村落通过召开户主大会、刊出宣传板报、发放资料和群众交谈等形式,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并结合走访宣传对村落内户数、人口、住房结构、房分支系、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农户对成立理事会的意见、建议和物色农户心目中有威信、有能力的理事会候选人。重点对党员、村民代表、致富能人、妇女骨干、离退休干部等“五种”骨干进行走访,引导他们以主人翁的态度献计献策,支持、参与、管理、监督新农村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条件,民主选举。确定理事会候选人以后,由候选人自行规范民主选举程序,确定选举时间。但乡村两级提出了担任理事会成员必须符合的三个基本条件:有公心,在村民中威信高;有热心,乐于为群众服务;有恒心,带动力和影响力较大。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民主选举5—15名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分工及理事长的产生由理事会议决定,理事会成员超过11人时,设常务理事若干人。理事会成员产生后,报村“两委”备案,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实现了村民自治组织产生机制由“政府指定型”向“群众自主型”的转变。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结合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农民夜函大,加强对理事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使理事会成员全面掌握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提高他们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力执行力,引导群众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理事会建成有组织、有纪律、讲政治、讲大局的群众自治组织,使其成为在党组织领导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夹湖乡新城村坪山村小组理事会会长宋应庭原来在广东务工,听说家乡出台政策帮助群众建设家园,放弃月薪1500多元的工作,回家带领群众修路,建篮球场,被群众选为理事会会长。在他的带领下,坪山村小组硬化了组道400多米,门前庭院2100多平方米,建起了400多平方米的休闲广场,安装了宫庭灯,兴建了引用山泉水的供水网络,带动36户农户建起了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式户厕,村容村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二)创新了公益事业兴办方式,实现由“政府主办型”向“群众自发型”的转变。前几年,龙南县创造性地推行了以“两会”(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为载体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农村的村务大事都实行民主决策,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向下延伸的农民群众自治组织并承上启下承担起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加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以组织实施“五进”社区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村落社区服务功能,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真正体现出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一是党建进社区。根据村落社区党员的现状,成立社区党小组,社区党小组承担和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参加新农村建设。并依托“三个培养”,把年轻的、符合条件的理事会成员发展成为党员或推荐为村级班子后备干部。二是医疗进社区。医疗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理事会加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医疗资源的作用,切实为村民提供经济实惠的医疗保健、义诊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商贸进社区。理事会在结合农时组织农民急需的生产、生活资料进村服务的基础上,还帮助社区建立商品销售点,建设商品销售网络,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和日用品。四是综治进社区。理事会分工中配备一名综治和矛盾纠纷调解联络员,负责收集民情民意,上传下达,调解群众纠纷,使村落社区内的各类民间纠纷就地解决,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五是文化进社区。理事会结合农村实际,把祠堂建成“学堂”、“图书阅览室”,定期邀请各类农技专业人员,根据农事季节和农民需要,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并普及文化科学知识,着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在祠堂门前等公共场所建起乒乓球桌、和篮球架等活动场所,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的外出务工青年不再象以前沉迷于扑克、麻将,他们自发组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吸引了许多男女老少观看,村落内充满了欢声笑语,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公益事业兴办方式,由“政府主办型”向“群众自发型”的转变。
(三)创新了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实现由“政府包办型”向“群众自治型”的转变。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目的就是要让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己的事,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理事会成员通过认真履行“五员”职责,宣传动员、团结群众、服务群众,使农民群众真正做到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村落社区的公共事务,切身体验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际含义。一是当好宣传员。理事会成员采取挨家挨户走访、集中学习和见面聊天等形式,向群众宣讲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宣讲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变化,并认真征求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教育引导群众把新农村建设变成自觉行动。渡江镇老屋理事会利用春节期间返乡务工人员较多的机会,逐一上门宣传新农村建设政策和家乡发生的变化,争取他们支持,年初一到初十共争取外出经商务工人员捐资21500元,为新农村建设筹集了一定的资金。二是当好组织员。理事会成员采取分片包户的办法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筹集资金和向社会募捐资金,组织群众参与规划建设和工程实施,组织群众参加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发展新产业,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当好服务员。新农村建设事务繁杂,理事会成员主动充当了服务员角色。“三清三改”中所需物资,均由理事会统一购买和保管、发放,既降低了成本,又防止了浪费。对家庭劳力较少、经济较困难的农户,各位理事主动上门帮助,甚至牺牲自己利益,确保建设的整体推进。在武当镇竹山背,为实现“人畜分离”,理事会带领群众对村落内猪栏牛舍进行拆除,拆到谢亚治家祠堂前两排猪舍时,工作停摆了。经了解,原来谢亚治家没有其它养猪场所,所以不愿拆除,理事赖井桥得知后,主动把自家空闲房让出,给其暂养,保证了矮舍拆除的顺利进行。四是当好调解员。理事会成员坚持公正公道,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疙瘩、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组。临塘乡黄竹陂在“三清三改”中要拆除村落内许多闲置、破旧搭舍,一部分群众不理解,认为吃了亏,准备到县委上访,理事会得知后,马上组织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条件的角度教育引导群众,消除他们上访念头,主动参与拆除工作。五是当好管理员。理事会对农户筹资筹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日常卫生等各项活动中,采取定时间、定任务、定制度等方法加强管理,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实行上墙公示或上门督促,对确有实际困难的,集体确认实情后酌情给予帮助。杨村镇坪上村赖明飞因家里劳力少,没有及时完成门前坪的硬化,理事会了解后,及时组织人力帮助赖明飞完成硬化任务。政府不再包办农村的各项公共事务管理,从而使农村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实现了由“政府包办型”向“群众自治型”的转变。
三、注意“三个必须”,充分发挥作用任重而道远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作为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但如何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还任重而道远,有些问题还需在实践中引起我们的关注和研究。
一是必须正确把握理事会在村民自治中的定位。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创造出来的农民群众自己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的新形式,它不能取代村“两委”的作用,而应在充分尊重理事会自治地位的基础上,让它在村“两委”的指导下积极发挥作用。
二是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理事会成员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农民知识化工程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阵地和教育培训资源,对理事会成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等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其能力水平,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使他们能更好的结合本地实际,把握发展规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三是必须建立有效的动力、管理和监督机制。要从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对理事会成员给予关心,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可以在公共事务经费中适当安排管理费,用于维持理事会正常运转或根据自愿的原则,给理事会成员发放一定的误工补助,对成效明显的理事会成员要及时给予表彰,构建起强有力的动力机制;要建立健全理事会内部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密切关注理事会的发展动向,防止理事会为当地的宗法势力、黑恶势力所利用,成为实现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利益的工具,损害当地和群众的利益;同时要从多层面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指导,坚持“村民论坛”、“民主听证会”、“一事一议”、“帐务公开”等制度。坚决杜绝变相摊派等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
作者于 2006-11-5 22:11:56 作了第 2 次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