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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快档案信息公开的立法
一、引子: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2004年6月16日,上海市市民董某因要求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履行提供房屋信息的法定职责被拒,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董某诉称:其父于1947年从法商中国建业地产公司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某路204号房产,并自1947年9月1日至1968年7月16日期间,董某父母及子女实际居住该房屋,“文革”期间,董某父亲购买该房的原始资料灭失。2004年5月,董某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要求查阅相关资料,但遭到拒绝。为此,董某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向原告提供要求的有关房屋档案信息。
2004年8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辩称:1、有证据显示,1948年该处房产的产权属于法商中国建业地产公司,董某一家在历史上虽然在该房屋居住过,但不等于与该房产所有权有关;2、董某要求查阅的档案资料属于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保存的档案,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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