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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
研讨的实践背景和需要 非公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走过了一条颇为曲折的道路。解放后,中国一度想人为消灭非公经济,建立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但是,非公经济在我国并没有彻底消失过,即使在对非公经济批判最为的严厉“文革”时期,非公经济的“星星之火”也还存在。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公有土地的产量只相当于等量私有土地出产的25%。把公有土地出售给私人,新的所有者就会受到刺激监督各种活动,消除浪费,并且细致入微地考虑怎样最有利地使用每一英寸土地。当代经济学家斯蒂夫·汉克则根据“官僚机构双倍法则”阐明,生产同样的产品或服务,公有企业需要支出两倍于私营企业的成本。换句话说,作为一个规律,一个公有企业出售给私人之后,大约可以节省一半成本文章来源:中国公务网 2005-8-11 21:08:32。其实他们两人讲的都是一个意思:非公经济能激发所有者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单位成本收益。 正因为非公经济的这些特点,生产力的发展还离不开非公经济,人为消灭非公经济的做法即违背规律,也是不现实的。“文革”期间,个体经济是我国仅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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